重庆实验室建设的环境要求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193次 作者:天嘉地硕
1.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
1.1 实验室环境条件基本要求
1.1.1 实验室的标准温度为20℃,一般检测间及试验间的温度应在20±5℃, 线值计量标准间为20±2℃,电工与无线电专业的标准间和线值计量的计量检测仪器间为20±3℃。
1.1.2 实验室内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50-70%。
1.1.3 实验室的噪音、防震、防尘、防腐蚀、防磁与屏蔽等方面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检定项目之检定规程和计量标准器具及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室内采光应利于检定工作和计量检测工作的进行。
1.2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出现异常,例如温度和湿度超过规定范围且明显影响检定或检测结果时,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并逐级报告质保部领导及公司有关领导。当环境条件经常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能满足计量检定工作与计量精密检测工作时,应据实书面报告公司有关领导,采取适当措施给予解决。在已有的条件下,试验室要采取积极措施保管维护好计量仪器设备和计量标准器具。
1.3 实验室环境条件的日常控制与管理
1.3.1 实验室应保持整齐洁净,每天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必要的清理,定期擦拭仪器设备,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将器具及其附件摆放整齐,盖上仪器罩或防尘布。一切用电的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均应切断电源。
1.3.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喝水和存放食物等,非试验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室内。经同意进入的人员在人数上应严格控制,以免引起室内温度、湿度的波动变化。
1.3.3 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本室内温、湿度情况的记录。有空调和除湿设备的室内不应随便开启门窗,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空调设备或除湿机。室内温、湿度情况记录由各计量、试验室保存,保存期五年。